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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5-10


合庐民〔2022〕34号

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

各区级社会组织:

为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,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、《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管字〔2012〕131号)、《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合民〔2014〕282号)的规定,决定开展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

1、凡2020年6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成立,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区属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;

2、等级晋级评估,应在上一次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。

社会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评估

(一)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(不含慈善组织);

(二)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;

(三)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;

(四)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;

(五)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。

二、评估形式及内容

(一)评估形式: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参加评估,评估工作采取组织自评和评估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二)评估内容:依照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规程和内容,结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政策、新规定,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进行评估,主要包括基础条件、规范运作、内部治理、能力建设、发挥作用、工作绩效、社会评价等内容。

三、评估机构及经费

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委托合肥市庐阳区明德评估指导中心(以下称明德)进行,所需评估经费由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列支,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。

四、奖补标准

根据《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》要求,按照评估等级,对获得3A、4A和5A等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2万元、4万元和8万元一次性奖励,其中公益慈善类、科技类、行业协会类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在此标准上浮30%。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此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估运作机制,评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评估管理办法独立评审,并提供第三方独立评估意见。

(一)自我评价与申报阶段

5月31日前,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《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),报送至庐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(地址: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303室-合肥市庐阳区明德评估指导中心) 。6月30日前,对照评估指标(评估评分表)和评估材料目录,准备申报材料,进行自评,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(一份),报送至庐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。

(二)实地考察与初评阶段

7月1日—7月20日,明德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,并提出评估意见。

(三)专家评审路演阶段

实地考察结束后,明德邀请评估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。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根据指标项目内容制作路演评审PPT文件,以公开评审方式由专家组评分。专家评审时间待定(以明德具体通知时间为准)。

(四)审议与公示阶段

8月15日前,庐阳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根据材料评分、考察评分和专家评分三项评分数据综合核定评估等级结果,形成评估等级结论,并向社会公示。

六、评估材料

庐阳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、评估指标,评估材料目录和社会评价表等相关材料,请进入“2022年庐阳区社会组织评估群(QQ群号:248361347)”获取。

七、评估要求

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,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,做好参评社会组织相关社会评价工作。

符合申报条件的区级社会组织要积极主动参加评估,对照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,实事求是地进行自评,以评促建;要严格按照评估材料目录、社会评价要求,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,主动配合评估机构做好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,切实保障评估工作顺利进行。

评估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
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,戴玲霞,电话:0551-65699607

合肥市庐阳区明德评估指导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

姚凌云181551775125  唐敏18756553767

合肥市庐阳区民政局

2022年5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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